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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忻州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0-05-15       来源:忻州市城市管理局  大    中    小     

  忻城管办发〔2020〕2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忻州经济开发区市政服务中心、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局属相关单位、各市政运营企业:

  为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忻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4月26日

  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

  为做好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推进本质安全,保持全市城市市政运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有力、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提升城市市政运营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坚强基础。

  三、主要内容

  (一)着力构建双重预防机制

  1.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各市政运营企业(单位)要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针对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2.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各市政运营企业(单位)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安全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较大以上事故,高度关注作业人员,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

  3.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各市政运营企业(单位)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要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要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要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4.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各市政运营企业(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每名工作人员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5.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各市政运营企业(单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持续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要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隐患整治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产停业及时撤出相关作业人员,必要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配合疏散可能受到影响的周边人员。

  (二)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监管体系

  1.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市政运营企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要结合企业风险辨识和评估结果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并根据企业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推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

  2.有效管控区域风险。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组织对公共区域内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根据风险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区域安全风险等级,并结合城市市政运营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风险情况,汇总建立区域安全风险数据库。要加强城市管理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预警,建立完善覆盖城市管理各环节的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要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应急响应体制机制,优化应急资源配备,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城市管理应急保障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20年5月10日前)。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制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全面启动,动员相关部门企业,推动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工作。

  (二)基本建成阶段(2020年6月20前)。各城市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组织市政运营企业尤其是高危企业要按照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实施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有效管控区域安全风险,基本建成城市运行领域双重预防机制。

  (三)完善提高阶段(2020年6月20日起)。及时总结分析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进展情况,示范推广先进经验,采取针对性措施,排查整治工作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效,实现本质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要组织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加强工作力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紧紧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各项标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服务指导。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情况的服务指导,积极协调和组织专家力量,帮助和指导市政运营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大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重要性的宣传,引导市政运营企业把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作为转变安全生产工作方式、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有效抓手,营造工作推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情况的督促检查,把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情况纳入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加强检查指导、考核奖惩,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于6月20日前将《安全风险辨识清单》和《安全风险辨识汇总表》报送市城市管理局安委办。较大风险和重大风险明细及时报市局安委办备案。

  附件:1、安全风险辨识清单 

  2、安全风险辨识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