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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公示

  作者:忻州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0-12-22       来源:忻州市城市管理局  大    中    小     

  按照《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2020年12月21日,我单位组成验收组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清单》第36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任务:

  督察发现,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原环境保护等部门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省直有关部门重点任务分解》要求,扬尘治理不力。一些工矿企业扬尘污染严重,企业集聚区周边道路扬尘突出,砂堆、煤堆、渣堆、土堆、垃圾堆等“五堆问题”显著。

  完成情况:

  合理配置环卫清扫保洁人员和机械设备,主要街道实行“一扫四保洁”工作制,即早晨普扫、重点路段保洁、上午保洁、下午保洁和夜间延时保洁,一般街道实行“一扫三保洁”工作制(无夜间延时保洁)。确保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8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实施环卫作业网格化,定岗定责,实行标准化作业,对路牙、路面污染点、雨水口、绿化带等部位,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质量标准执行。在做好日常清扫工作的同时对各路段的卫生死角进行清理,发现一个,清理一个。在城区道路改造工程中,安排工人在街巷工地出入口处和施工路段捡拾生活垃圾,达到了施工路段无垃圾暴露的目标。抓好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整治,增加环卫设施,不断改善周边环境面貌。每天出动11台洒水车、6台道路洗扫车对市区主要街道进行清洗和洒水降尘作业,有效减轻了扬尘污染。每天出动扫道车13台,上下午各清扫一次,对城区实施机械化清扫,忻州城区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86%。

  以上整改情况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如有异议,请向忻州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350-3021678,电子邮箱:xzzf2017@163.com

  忻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