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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问题(第九批)调查处理情况的公示

  作者:忻州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1-04-19       来源:忻州市城市管理局  大    中    小     

  根据山西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问题(第九批)整改督办通知》要求,我局共涉及1项群众反映问题。接此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调查处理。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现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调查情况

  (一)举报内容

  近日发现位于忻州市兰村乡肖家峪村,在忻州市医疗废品垃圾处理站旁,有大批量自卸大卡车运输建筑垃圾,将城市拆迁的建筑垃圾倾倒在此,“以填沟造田复平复垦”为由,倾倒时间已久。据了解每天建筑垃圾倾倒造成的二次环境污染,空气弥漫乌烟瘴气,粉尘刮风带来的空气污染苦不堪言,已严重影响到周围村民,以及区域空气环境的破坏应立即停止破坏生态环境的做法。同时由于环卫倾倒建筑垃圾无序,超越红线将原有耕地多处被建筑垃圾侵占,构成严重的违规行为,应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对倾倒建筑垃圾影响的生态环境,应复垦复原尽快修复。

  (二)调查情况

  2021年4月17日,我局对群众反映“忻州市忻府区兰村乡肖家峪村倾倒建筑垃圾、污染环境、建筑垃圾侵占耕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建筑垃圾处理场建设相关工作的现场办公会议》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建筑垃圾处理场建设相关工作的专题会议》精神,在忻州市国土局、忻州市规划局和忻府区人民政府的支持下,忻州市第二建筑垃圾处理场于2018年4月23日开始建设并处置城市建筑垃圾。该垃圾场位于兰村乡肖家峪村北部1km处柳沟,库容500万立方米,设计年限20年,项目占地面积454.5亩,项目总投资89万元。

  经调查核实,忻州市第二建筑垃圾处理场从2018年4月23日至2021年3月,共处置建筑垃圾约73.48万立方米,群众反映倾倒建筑垃圾的情况属实。

  渣土运输车辆在忻州市第二建筑垃圾处理场内倾倒建筑垃圾时会产生扬尘,该垃圾场在现场采取了洒水降尘等措施,但效果有限,依然会出现轻度扬尘污染。该垃圾场距离周边居民区均不低于1km,符合住建部关于“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污染源距居民区或人畜供水点等区域应大于0.5km”的标准。2021年4月18日,第三方检测机构山西菁茵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忻州市第二建筑垃圾处理场作业时的空气质量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故群众反映建筑垃圾倾倒造成扬尘污染的问题属实,但不存在违法行为。

  忻州市第二建筑垃圾处理场在处理建筑垃圾时全部严格控制在自然资源部门规定的红线范围内,并未侵占耕地,群众反映建筑垃圾超越红线侵占耕地的问题不属实。

  二、处理情况

  (一)处理情况

  2021年4月17日,忻州市城市管理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亲自赴忻州市第二建筑垃圾处理场进行督导,忻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积极采取措施,全力解决建筑垃圾倾倒产生的扬尘污染空气的问题,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责任追究情况

  2021年4月18日,忻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对忻州市第二建筑垃圾处理场负责人刘建伟进行了约谈。

  忻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