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忻州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4-12-11 来源:忻州市城市管理局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城镇燃气主管部门,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各有关单位,城镇燃气行业专业技术人员: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城镇燃气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专家指导作用,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城镇燃气行业专家库人选,组建一支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的专家队伍,有效提升我市城镇燃气工作管理决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征集范围
从事燃气或熟悉城镇燃气行业有关设计、输配、工程、技术、设备装置、法律法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安全及应急管理、消防工程等管理人员。与城镇燃气行业相关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等机构组织的工作人员,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
二、专家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学术严谨、业务精通,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专家职责,无党纪政务处分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2、熟悉燃气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深入现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3、从事城镇燃气生产、经营、安全管理等相关活动5年及以上,且具有中级以上与燃气行业相关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燃气工程类注册安全工程师、咨询师执业资格;
4、在行业内反映良好,身体健康,有意愿、有能力参加专业技术指导、检查和咨询工作,原则上专家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专家主要职责
1、参与城镇燃气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研究、编修、实施评估;
2、参与重大项目、重大行政决策可行性研究及风险评估;
3、参与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对事故作出原因分析和客观判断,为事故责任认定提供参考依据。
4、参与城镇燃气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5、参与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检查及闭环整改工作;
6、参与城镇燃气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专家征集程序
(一)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申请者本人填写《忻州市城镇燃气行业专家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提出明确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人员可填写申请表,通过自我推荐方式报送。申请者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应当包含以下三项内容:
1、申请者亲笔签名、推荐单位盖章的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和扫描件(pdf格式);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00kb);
3、申请者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工作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受表彰和奖励证明材料、其他可证明资质条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扫描件(pdf格式)。
(二)市城市管理局根据申请人的基本条件,综合考虑专家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能力等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取入库专家并在忻州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五、入库专家管理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已入库专家信息进行更新和补充。每年对专家库名单进行重新更新确认。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调整出库:
1、因不再从事原专业工作、身体健康或超龄等个人原因不再符合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2、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违背客观事实,弄虚作假,出具有失公正的虚假、错误意见或报告;
3、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擅自泄露企业机密或重要信息,从事不正当活动,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4、不认真履行专家义务、不服从管理、无故不完成指派任务且不及时报告,产生不良后果;
5、擅自以市城市管理局专家名义从事委托事项之外工作;
6、实际工作能力欠缺,不能满足相关工作需要;
7、本人书面申请不再担任专家;
8、其他不适宜担任专家的情形。
六、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有关单位及个人于2025年1月20日前将申请入库材料压缩打包(命名为“城镇燃气专家库+单位名称或个人名称”)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350-3021178
电子邮箱:xzcgjawb@163.com
附 件:《忻州市城镇燃气行业专家申请表》
忻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